基层副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

时间:2024-04-12 13:30:59 述职报告

  尊敬的领导、各位同事:

  我作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,在2004年度和2014年度分别担任了基层人民检察院的职务。在这两段时间里,我始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,努力发挥一把手的参谋助手作用,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。现将我的主要思想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

  一、2004年度述职述廉情况

  在2004年度,我担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,协助检察长抓好本院及所辖县区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并对分管部门政治部、反贪局、控申处三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我努力履行自身的职责,认真地发挥了一把手的参谋助手作用。工作中,我协助检察长和其他党组成员一道,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,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,围绕“强化法律监督,维护公平正义”这一主题,按照检察长提出的“抓班子建设,强化核心作用;抓队伍管理,强化整体合力;抓工作重点,强化办案监督;抓开源节流,强化服务保障;抓公正执法,强化为民形象”的工作思路,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弘扬正气,立检为民,圆满地完成了院党组和上级院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
  二、2014年度述职述廉情况

  在2014年度,我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,立足检察职能,结合实际情况,同其他班子成员一道,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圆满完成了年初“两个争创”工作目标。我坚持内强素质,外塑形象,全力推进我院各类业务工作有了新的发展。服务大局成效明显,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,依法打击侵害民生民利、危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,重点打击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,依法提前介入,引导取证,快捕快诉周某等2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添加剂生产毒豆芽案、王某等8人销售注水牛肉案,均被法院判处实刑;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,深入查办了在群众身边、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2 件2人,如立案查办了富隆村支书唐某贪污扶贫、危房改造资金7万余元案,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,同时,我们依法将追缴的赃款返还给贫困村民,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。

  三、工作展望

  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将继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,努力发挥一把手的参谋助手作用,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。一是加强学习,提高自身素质。我将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,打牢政治理论知识功底,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。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我将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,全面履行工作职责,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。我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,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,为基层人民检察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

  最后,感谢领导、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,我将不辜负大家的期望,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
  基层副检察长:

(签名)

  2004年x月x日

  2014年x月x日